内蒙古天气预报:印发三年行动计划 全面提升气象灾害风险预警能力
12月5日,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气象灾害风险预警能力提升行动计划(2025—2027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结合内蒙古暴雨、大风、寒潮、沙尘暴、强对流、干旱等主要气象灾害特点及防灾减灾实际,以聚焦重大灾害影响、加强关键技术攻坚、强化上下协作配合、坚持部门协同联动为基本原则,加快推动灾害性天气预警向气象灾害风险预警延伸,进一步提升气象灾害风险预警能力。
《行动计划》明确,到2026年,建成气象灾害风险预警业务平台,优化业务流程,建立气象灾害风险预警检验体系,进一步提高风险预警的定量化水平。到2027年,实现交通、能源、水利、农牧业、健康等重点行业的客观化、定量化气象灾害风险预警服务。初步形成技术和产品体系建设向省级集约、应用服务向市级和县级下沉的多级业务布局。
《行动计划》提出四方面14项重点任务。
一是建立气象灾害风险基础数据库。打造分灾种、分要素、分时段、分区域、数字化、格点化的气象灾害风险基础数据库,建立气象灾害承灾体数据库,完善数据统一存储和分类管理模式,拓展多渠道来源,汇聚气象灾害重点行业相关数据,加强部门协同,依托多媒体大数据平台,搭建气象灾害影响信息库。
二是研发气象灾害风险预警技术。建立气象灾害风险预警指标体系,研发短中期气象灾害风险定量化预警技术,研发分行业、分灾种、分等级、分场景的重点行业气象灾害风险预警技术,构建本地化、定量化的气象灾害风险预警产品检验指标,探索发展特色农牧业、能源、交通等场景化的气象灾害风险预警服务检验技术。
三是建设气象灾害风险预警业务。完善气象灾害风险预警业务标准体系,制定气象灾害风险预警业务流程规范,构建气象灾害综合风险预警产品体系,健全短中期气象灾害综合风险预警业务,发展复合型气象灾害等综合风险预警业务,研发气象风险预警产品,围绕重点行业形成靶向服务产品。
四是提升气象灾害风险预警业务能力。优化气象灾害影响监测识别网,构建三级协同、上下贯通、部门联动的极端天气风险预警系统,强化突发事件预警发布系统的气象灾害风险预警智慧匹配和多部门联合发布能力,增强决策气象服务能力,同时提升基层气象部门风险预警服务成效。
《行动计划》还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深化与国家级业务科研单位、相关科研院所和高校的合作,持续推进与相关部门的数据共享,强化核心技术联合攻关,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培训。